| 課程 |
國民中小學暫行課程綱要 |
八十二年、八十三年公佈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課程標準 |
| 項目 |
| 課程設計 |
國中、小課程綱要一貫設計 |
國中、小分開訂定課程標準 |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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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具備人本情懷、統整能力、民主素養、鄉土與國際意識,以及能進行終身學習之健全國民。 |
國民小學: 以生活教育及品德教育為中心,培養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活潑兒童與健全國民。
國民中學: 以生活教育、品德教育及民主法治教育為中心,培養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樂觀進取的青少年與健全國民。 |
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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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進自我瞭解,發展個人潛能。
2.培養欣賞、表現、審美及創作能力。 3.提升生涯規劃與終身學習能力。
4.培養表達、溝通和分享的知能。
5.發展尊重他人、關懷社會、增進團隊合作。
6.促進文化學習與國際瞭解。
7.增進規劃、組織與實踐的知能。
8.運用科技與資訊的能力。
9.激發主動探索和研究的精神。
10. 培養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
國民小學:
1. 培養勤勞務實、負責守法的品德及愛家、愛鄉、愛國、愛世界的情操。
2. 增進瞭解自我、認識環境及適應社會變遷的基本知能。
3. 養成良好生活習慣,鍛鍊強健體魄,善用休閒時間,促進身心健康。
4. 養成互助合作精神,增進群己和諧關係,發揮服務社會熱忱。
5. 培養審美與創作能力,陶冶生活情趣。
6. 啟迪主動學習、思考、創迼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7. 養成價值判斷的能力,發展樂觀進取的精神。
國民中學:
1.培育自尊尊人、勤勞負責的態度,陶冶民族意識及愛家、愛家、愛國的情操,養成明禮尚義的美德。
2.啟迪創迼、邏輯思考與價值判斷的能力,增進解決問題、適應社會變遷的知能,並養成終生學習的態度。
3.鍛鍊強健體魄及堅忍毅力,培養從事正當休閒活動的知能,增進身心的成熟與健康。
4.培養互助與民主法治的精神,增進群己和諧關係,涵育民胞物與的胸懷。
5.增進審美與創作能力,培養熱愛生命與維護自然環境的態度,增進生活的意義與情趣。 |
| 基本能力 |
1.瞭解自我與發展潛能。
2.欣賞、表現與創造。
3.生涯規劃與終身學習。
4.表達、溝通與分享。
5.尊重、關懷與團隊合作。
6.文化學習與國際瞭解。
7.規劃、組織與實踐。
8.運用科技與資訊。
9.主動探索與研究。
10. 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 |
未訂定 |
| 教學時間 |
每節上課以四十至四十五分鐘為原則。 |
國民小學: 每節四十分鐘。每日第一節上課前二十分鐘為導師時間。
國民中學: 每節四十五分鐘。每日安排十五至二十分鐘為導師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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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節數 |
各年級每週基本教學節數:
1. 一年級:22節。
2. 二年級:22節。
3. 三年級:26節。
4. 四年級:26節。
5. 五年級:28節。
6. 六年級:28節。
7. 七年級:30節。
8. 八年級:30節。
9. 九年級:30節。 |
國民小學:
1. 一年級:26節。
2. 二年級:26節。
3. 三年級:33節。
4. 四年級:33節。
5. 五年級:35節。
6. 六年級:35節。
國民中學:
1.一年級:33-34節。
2.二年級:35-36節。
3.三年級:30+(5)-33+(5)節。
(括號中節數,為教師實施個別差異教學時間。) |
教學總節數類別:(在校總時間)
1. 基本教學節數:佔總節數80%。
2. 彈性學習節數:佔總節數20%。 |
國民小學: 未區分總節數類別,但各校得視實際需要,在各年級至少增設一節,為彈性應用時間。
國民中學: 未區分總節數類別。 |
| 學習領域
(教學科目) |
七大學習領域:
1. 語文(本國語文、英語、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言)。
2. 健康與體育。
3. 社會。
4. 藝術。
5. 數學。
6. 自然與科技。
7. 綜合活動。 |
國民小學教學科目:(11科)
1.道德與健康。 2.國語。3.數學。4.社會。 5.自然。6.音樂。7.體育。8.美勞。9.團體活動(三年級起實施)。10.
輔導活動(三年級起實施)。11. 鄉土教學(三年級起實施)。
國民中學教學科目:(21科) 1.國文。 2.英語。 3.數學。 4.認識臺灣(一年級實施)。 5. 公民與道德(二年級起實施)。 6.
歷史(二年級起實施)。 7. 地理(二年級起實施)。 8. 生物(一年級實施)。 9. 理化(二年級起實施)。 10. 地球科學(三年級實施)。
11. 健康教育(一年級實施)。 12. 家政與生活科技。 13. 電腦(二年級起實施)。 14. 體育。 15. 音樂。 16. 美術。
17. 童軍教育。 18. 鄉土藝術活動(一年級實施)。 19. 輔導活動 20. 團體活動。 21. 選修科目。 |
| 學校課程審查與規劃組織 |
各校應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及「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從事學校本位課程發展,並由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決定全校各學習領域課程計畫及相關實施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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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訂 |
| 教材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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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科書非唯一教材來源。
2.採多元化教材:包括審定本教科書、單元式教材、現行出版品、影音多媒體教材、地方政府開發教材、學校自編教材、教師講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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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民中小學以課程標準中規定之各學科教科書為主。
2.國小各科:審定本教科書。
國中一般學科:部編本教科書
國中藝能學科:審定本教科書 |
| 課程報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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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課程實施前,學校應將整年度課程方案呈報地方政府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核淮實施。 |
未訂定 |
| 教學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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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打破學習領域界限,彈性調整學科及教學節數,實施大單元或統整主題式的教學。 |
未訂定 |
| 課程規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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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課程綱要」,僅就課程目標、學習領域的概念架構,以及基本能力表現水準等作原則性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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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國中、小課程標準,從大綱到細目、從目標、內容、方法、評量、上下學時間等均列在規定中,內容詳細繁瑣,鉅細靡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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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語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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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民小學五年級起開始實施。 |
從國民中學一年級起開始實施。 |
| 學力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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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學力及能力指標 |
未訂定 |
| 重大議題之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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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內容除了包含學科知識與技能之外,也要能反應當前社會關注的主要議題,例如資訊教育、環境教育、兩性教育、人權教育、生涯發展教育、家政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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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特別提及 |